隱私權政策

Dendao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規定,向會員告知下列事項,請會員詳閱。 

 

1.    蒐集之目的

(1) 辦理租賃等相關業務;

(2)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授信業務;債權整貼現及收買業務;徵信業務(含上下游及同業間彼此照會、租賃同業、關係企業、票信等照會之徵信行為);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

(3)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4) 行銷:包括創星物聯科技及有合作關係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汽車租賃業者、保險公司等)等,於行銷或合作目的之範圍內使用。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識別類(包括但不限姓名、電話(住宅)(公司)、行動電話、e-mail及聯絡地址等;含與 Dendao 相關業務之申請書或契約書內容及其他具有正當合理關聯之紀錄、 Dendao 現存會員之所有資料,但仍以 Dendao 與會員往來之相關業務所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如:商業會計法等)或 Dendao 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截至會員主動請求 Dendao 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會員個人資料之日止。

(2) 對象:會員瞭解並同意 Dendao 將:(1)為行銷與執行研究分析之目的,將會員基本資料提供予創星物聯科技及有合作關係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汽車租賃業者、保險公司等),會員知悉並同意 Dendao 為行銷建檔並寄送行銷優惠通知以及其他與 Dendao 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會員得隨時透過 Email 信箱要求 Dendao 停止運用會員基本資料進行行銷。

(3) 地區:前揭利用對象之國內外營業所在地及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營業所在地。

(4) 方式: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之利用方式(例如使用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

4.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會員就 Dendao 保有會員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 Dendao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 Dendao 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得向 Dendao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會員應為適當之釋明。

(3) 得向 Dendao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 Dendao 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會員請求為之。

(4) 行使方法:Email填寫當事人權利行使需求。

5.    會員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會員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 Dendao 將無法進行必要之作業,致無法提供會員完善之相關業務或服務。

6.    Dendao 向會員告知上開事項,會員已清楚瞭解及知悉 Dendao 蒐集、處理或利用會員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會員並同意 Dendao 在上述告知事項一至三範圍內蒐集、處理或利用會員之個人資料。

7.    會員必須遵守 Dendao 官網與 App 會員規範及相關交易規定,會員且同意其交易行為以 Dendao 所示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有任何糾紛,以該電子交易資料作為認定標準。

8.    Dendao 官網上所有資料,包括文字、圖片、影片、聲音、軟體等,均受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及國際智慧財產權相關條文保護,請尊重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違者將依法處理。

9.    Dendao 會員申請加入屬於免費性質, Dendao 得隨時更改或停止各項服務或專案之內容或終止任一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無須事先告知會員,會員不得因此要求任何賠償。

10. 會員同意若因會員規範有所爭議或糾紛,將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排除以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適用。

11. 其他未盡事宜之說明,以 Dendao 官網或實際現場公布者為準。

12. Dendao 保留自行決定變更或撤銷本「會員條款」、「隱私權政策」之權利。我們會將任何新的聲明公佈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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